全国人大代表石蓉: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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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速递)全国人大代表石蓉: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综合治理

贵州3月10日电 (记者 张伟)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严重威胁民众“钱袋子”安全的犯罪行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石蓉建议,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综合治理。

石蓉说,要彻底破解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难题,必须进一步加大有关行业监管、治理和全社会的防范宣传力度,实现齐抓共管全国“一盘棋”。

石蓉表示,近年来,《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条例的出台和发布,有力推动了“断卡”行动开展,但非法买卖、提供“两卡”犯罪情况仍未杜绝,“两卡”仍是诈骗、赌博、金融等犯罪活动实施犯罪的必然途径。

石蓉调研发现,从事“两卡”非法买卖的人员往往以不明知用途、不认识对家为由逃避打击,涉及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不能治安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仅有银行作出惩戒措施,违规行为的处罚、惩戒措施与违法犯罪打击措施并未形成无缝衔接、闭环管理。这导致大量资金因诈骗、赌博、金融等犯罪流失境外,必须正视问题、补齐漏洞、规范管理,全面加强非正常、违规使用“两卡”的惩戒措施。

为进一步帮助民众止付挽损,提升民众获得感和安全感,石蓉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尽快出台有关规定,督促三大电信运营商全面规范手机卡管理,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和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等情形类比银行卡管理,对违规使用、不正常使用、存在明显风险的个人以及营业转包商、代理商、网点采取限制业务的处罚措施。

石蓉建议,银行、电信行业要加强对各地分公司、营业部门的内部管理,严防内部人员为获取经济利益与违法犯罪相互勾结;电信行业要加强对群发、群拨设备使用的监控检测,对不具备资质使用此类特殊设备的单位、个人一律推送公安机关予以打击,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予以行业限制业务惩戒。

石蓉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公安、银行、电信沟通对接机制,针对银行、电信部门缺乏调查取证手段的实际,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明确的惩戒人员名单定期推送银行、电信行业开展处罚、惩戒。经法院判决认定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视情况比照失信人员予以有关限制。(完)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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